东南网莆田6月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城厢区教育局原局长谢文美(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谢文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经查,谢文美在担任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60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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