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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营改增试点一年 持续释放红利

2017-06-12 09:34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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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2日(本网记者 林先昌)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后,给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业带来怎样的改变?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企业:一年税收减少32万元

宁德一家较为知名的餐饮企业,一年营业额在200万元左右。该饭店相关负责人说,营改增后,企业整体税负特别是餐饮业部分税负较之前有了大幅下降。从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成本减少了38万元左右,其中税收减少了32万元左右,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后企业规范进项发票取得渠道,取得进项抵扣。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企业月均水电费用12.35万元,占营业费用的10.63%,月均可抵扣1.5万元;海鲜品费用占总成本32.22%,冻品及调味品占总成本22.78%,海鲜品及调味品月均可抵扣3万元左右。

该负责人表示,以一份糖醋鱼为例,售价为58元,草鱼成本20元,油品调料等成本2元,如今草鱼和调料都有发票抵扣,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是2.9元,而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只需0.8元。

位于福州晋安区长乐北路上的一家中等规模的餐饮店,年营业额在80万元左右,被归为小规模纳税人行列。

店长黄健章表示:“营改增后,我们改进了经营管理模式,更加注重财务核算、采购管理流程,各个环节衔接更为顺畅,运营效率更好,管理成本进一步下降。”黄健章对记者说道。

专家:营改增让餐饮业转型升级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刘清华来到辖区餐饮企业,询问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税收问题。

刘清华对记者说,营改增实施以来,对餐饮企业的影响有两个方面,首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会计核算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增值税在税票管理上与原营业税下的税票管理制度迥然不同,部分餐饮企业的财税合规性建设需要进行系统升级。

福州市鼓楼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张小力认为,营改增后对餐饮企业在财务核算、采购管理流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选择正规进购渠道,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业内人士分析,营改增降低餐饮企业税负,对企业管理提出更高需求,会让餐饮业重新洗牌。但是这种洗牌方式应该是良币驱逐劣币,品牌连锁餐饮将会进入黄金发展期。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黄茂兴指出,国家营改增的初衷,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餐饮企业应把握政策放出来的红利,顺应税制变化和政策导向,谋求管理和发展的转型。

黄茂兴认为,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餐饮企业税收负担减轻了,可以把这块成本转移到人才培养和产品创新上来,改善业务模式,梳理进销渠道,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实现进项的应抵尽;同时,提高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增值税在发票管理、财务记账、纳税申报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对税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强培训,做好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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