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6月1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退休教师陈建忠涉嫌行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建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查,2002年开始,陈建忠在福建省仙游县等地从事代理经销中学教辅书籍生意,为使其所代理的教辅书籍能够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合计人民币181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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