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部门动态> 莆田检验检疫局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6月15日讯(通讯员 肖美钗)2017年1-5月份,莆田检验检疫局为辖区企业产品出口,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269份,签证金额583万美元,同比增长105%和33%,为出口产品减免国外海关关税约58万美元。签证国别主要是韩国、印度和斯里兰卡,涉及出口产品有鞋类、轮胎、琼脂、纺织品、竹制品等。 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实施后,我国出口产品可享受《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印度570项6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为33%)、韩国1367项10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35.7%)、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20%)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平均关税减让幅度达到14%)的优惠关税。 为拓展企业积极利用《亚太贸易协定》优惠证书,增强辖区出口产品竞争力。莆田检验检疫局对企业积极宣传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业务咨询,到企业面对面“零距离”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向企业介绍《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引导企业积极扩大关税减让清单内的产品出口,利用好区域性优惠关税政策。简化备案手续,实施“两证合一”,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同时给予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资格,产品出口时可以直接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简化签证手续,实行无纸化申报;提供随到随签、立等可取、全天候预约签证;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指导企业用好关税优惠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持续发展壮大,已形成面向全球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已经同全球25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1项优惠贸易安排。莆田检验检疫局建议辖区企业积极利用当前国际间优惠政策,对于符合原产地规则和标准货物,积极主动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在进口国就能享受比最惠国待遇更优惠的减税甚至“零关税”待遇,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