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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转移 原缴存时间不清零

2017-06-20 15: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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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见习记者 唐明亮)工作变动或离职,到了另一座城市就业,之前缴存的公积金怎么办?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自6月8日起,莆田公积金可办理异地接续,异地(含省内外城市)可把住房公积金迁入莆田,莆田缴纳的公积金也可以转移到外地,转移之后,原先的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清零。

异地转入,可自主申请或委托单位经办

据悉,从异地(含省内外城市)迁入并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莆田。再由转入地管理部根据个人或单位经办人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现场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查验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当场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业务章,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或单位经办;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现场告知原因。

据了解,职工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业务部门各一份)。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需提供《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转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

据悉,异地转出是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该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并依据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审核通过的,转出地管理部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办理异地转出业务:申请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限制的;申请转移的职工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移的职工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均有余额未核实并户的;申请转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封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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