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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法院拍卖三处房产一辆汽车

2017-06-26 15: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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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商品房4幢03号及凤办北磨居委会口岸小区7幢B座房地产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5日10时至2017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商品房4幢03号房地产,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 130999号,建筑面积62.1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莆国用(1999)字第C2265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81平方米,类型划拨。2、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口岸小区7幢B座房地产,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131122号,建筑面积742.0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混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莆国用【2002】字第C25091、C2509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5.94平方米,类型划拨。上述二处房地产合并拍卖,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

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商品房4幢03号及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口岸小区7幢B座的二处房地产的起拍价为人民币3230000元(不含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处置费用、税、金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5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2日至 2017年7月2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7月3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7月3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标的物瑕疵说明:

(一)本拍卖标的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商品房4幢03号房地产的委托宗地面积为15.81平方米,委托宗地价值为34.10万元(其中:预计土地出让金13.64万元),并于2017年3月17日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莆田市城厢区凤办北磨居委会口岸小区7幢B座的房地产的委托宗地面积合计为351.88平方米,委托宗地价值为344.59万元(其中:预计土地出让金137.84万元),并于2017年3月17日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将无法办理土地证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如遇政策、法律等规定调整造成应缴土地出让金价格变动,竞买人应遵循相关规定缴纳,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

(二)上述拍卖标的物由案外人占有使用,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当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的现状由买受人自行判断。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标的物装修、移交等方面的纠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3385 18750002424,承办人: 林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关于拍卖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莆田万达广场7号楼第2梯406室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29日10时至2017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莆田万达广场7号楼第2梯406室的房地产。该房地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取得方式为买卖,建筑面积88.5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8.54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19.98平方米,专有部分面积68.54平方米;项下土地使用权证为莆国用[2014]第J11823号,地类(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期限70年,使用权面积16.93平方米。2012年5月25日,被执行人陈金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编号:MYAD20120311号),并利用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莆田万达广场7号楼第2梯406室【房产证号:C201404436,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4]第J11823号】的房屋设定抵押,且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另该房地产现场存有装修材料。

起拍价为人民币600000元(不含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处置费用、税、金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16日至 2017年7月28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7月28日10:00--11:00时安排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税金、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7月28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8月1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标的物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物设定贷款抵押;

2、现场存有装修材料;

3、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723182,承办人:黄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拍卖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赵昆公路3928弄336号全幢的房地产的公告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7日10时至2017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赵昆公路3928弄336号全幢的房地产为被执行人何嘉恩单独所有的产业,系被执行人何嘉恩于2013年购置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宗地号松江区佘山镇49街坊50/5丘;建筑面积为458.59平方米(全幢建筑面积中含地下建筑面积141.28平方米),建筑类型为花园住宅,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层,竣工日期为2008年。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及补缴土地办证费用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3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6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因本标的物系异地处置,有意者可以联系小潘(联系方式:15060368882)一同前往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7月6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瑕疵说明:

因本拍卖标的系跨区域处置,由此产生的补缴费用、税、金等均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请向有关部门征询,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920386,承办人: 林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关于重新拍卖巡洋舰牌汽车一辆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7日10时至2017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巡洋舰牌汽车(车牌号为:闽BV2705;发动机号:1GRA740799;车辆识别码:JTEJU9FJ4DK059149)一辆。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含车牌。

起拍价为人民币3000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车辆停车费、违法、违章的罚款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6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7月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全部费用)及车辆停车费、违法、违章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7月6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标的物瑕疵说明:

经查询,本拍卖标的暂有17条违法未处理信息。具体罚款、罚分及违法未处理信息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以有关部门登记为准。本拍卖标的的违法、违章由竞买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594-6723182、15060306876,承办人: 黄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69233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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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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