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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17:53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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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今年5月23日起,南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对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实行常态化。7月5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截至6月22日,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人138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138名酒驾交通违法者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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