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7月1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原村支部委员、土地管理员、报账员唐国春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唐国春在2006年至2017年担任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村支部委员、土地管理员、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相关阅读: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莆田湄洲岛举行
2024仙游马拉松鸣枪开跑 1.6万跑友共赴“奔跑盛宴”
"福小宣·一路帮"宣讲团走进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开展宣讲
省第九届书法新人新作展在莆田开幕 为期8天
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在莆田拉开序幕
荔城区建设和美乡村主题活动在西天尾镇举行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