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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法院发布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2017-07-13 17:55  徐嘉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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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徐嘉馨)7月13日上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季萍,涵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舟、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局长郑春树、涵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张建平、涵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铮清出席本次发布会。

发布会上,方季萍重点介绍了2012年以来涵江区法院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及案件的主要特点。方季萍强调,涵江法院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重点安排、重点部署、重点落实,努力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积极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阻断再犯可能性;三是拓展延伸工作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方季萍指出,涵江区法院将会在未来继续谋划蓝图——通过严格执法办案,依法履职。逐步建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规范指引,确保刑事司法的公平、公正;加强司法宣传,提高公信力。不断拓宽渠道,筛选具有典型意义的涉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宣传形式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协作交流,扩大成效。涵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食药监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共同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重点办理。同时,区法院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以更有力打击和震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全面推进海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会上,涵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舟就检察院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检查工作做相关通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局长郑春树发布涵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涵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铮清公布两个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例。

在媒体提问环节,现场发布人着重就涵江法院近一年来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审结情况,对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相关审查工作策略与以往相比的突破创新之处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提问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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