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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21日讯(通讯员 黄健忠 柯夏薇)员额制改革后,全国法院院庭长普遍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案件。7月21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建平开庭审理民事案件。这是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苏建平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标志着院庭长带头办案措施在市法院全面落实。 法庭在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后,审判长苏建平敲下法槌,法庭审理正式开始。 该案是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曾某升一审诉请法院判决詹某申、许某枝共同偿还工程款646400元及相应利息。一审法院以涉案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且上诉人无法区分其所施工的消防工程与已验收通过的其他工程在工程款中的占比为由,判决驳回曾某升的诉讼请求。上诉人曾某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法庭经过调查、辩论、质证、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审判长苏建平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市法院为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措施,在原有庭室的基础上实施扁平化管理,组建了刑事、民事、行政等专业的审判团队,均衡分配各个审判团队的办案数量,不断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办案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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