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新媒体平台 > 正文 |
2017-08-03 11:04 来源: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莆田8月3日讯(平安城厢 报道)7月31日,受“纳沙”“海棠”双台风影响,莆田出现降雨和大风天气。为了方便残疾当事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工作人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冒雨前往30公里外的东海镇西厝村,为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80岁老人组织调解。 据悉,4月1日,何某因驾驶小型轿车未避让行人蔡某导致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何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双方在赔偿款数额上发生分歧。在受伤老人的家中,经办人员对肇事方何某进行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下调解协议,由何某支付给蔡某54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城厢法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不便,积极推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服务措施,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让阳光司法走进当事人家中,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