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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六旬老汉欲强奸患病女邻居 未得逞仍被判刑

2017-08-08 14:07  林婷 李妙珠 来源: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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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8日讯(通讯员 林婷 本网记者 李妙珠)六旬老汉一时克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欲望,竟欲对患有精神疾病的邻居女子进行强奸,因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近日,莆田涵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一审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女子患精神疾病,遭“熟人”强奸

苏某(1976年出生)在上初中时,因学习压力大,经常会头痛,严重致辍学。因家庭条件有限,苏某没到正规医院检查头痛是何原因,致拖延病情落下病根,之后查出竟患的是精神分裂症。无奈下,父母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几次住院治疗后,她只需每天按时服用医院开的药物。23岁时,苏某与一贵州籍男子成婚,育有一子。苏某从不会主动和陌生人接触,但碰到熟悉的人,会不设防与对方聊天(经司法鉴定,苏某系慢性精神病分裂症患者,无性防卫能力)。

苏某从出生开始便住在涵江区某路段,住在附近的都是从小看她长大的老邻居。2016年7月27日15时许,午休后的苏某,像往常一样在家里服药后(精神病药物),拿起家中待修改的两条裤子,前往位于家前排一栋的一家裁缝店。此店的店主是老邻居李某(64岁)。

进店后,李某对苏某说“你到里面卫生间去换,这里面有一条裤子很松,我看一下差多少”。苏某应允后,进入卫生间更换裤子,但当时忘记将门锁扣上,躲在门口偷看的李某克制不住内心的欲望,一把推开门冲进卫生间,欲强行与苏某发生两性关系,但因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尔后,李某先行走出卫生间,而服药后的苏某头脑昏沉地迅速逃离该店回到家中。

亲妹向警方报案,“禽兽”被送进牢房

一路上,苏某边跑边哭,回到家后呆呆地坐在床边哭泣。神情异常的苏某引起了母亲的注意,询问后,苏某哭着回答说被“某某”骗到厕所里强奸了。当时,苏某吵着要报案,但害怕其老公责怪,母女俩最后选择不报案。

两天后,苏某的妹妹回来得知此事后,立即带着姐姐前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进行调查、取证。李某于同年8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案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强奸罪的本质特征系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发生性行为。而且相关法律规定也明确指出: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李某明知苏某系无性防卫能力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苏某是否同意均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李某已着手实施强奸犯罪,因客观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减轻处罚。李某强奸无性防御能力妇女,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一审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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