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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08:57 来源: 责任编辑:王龙风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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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14日讯(平安城厢 报道)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令状式”判决书。因该案被告朱某出庭对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只是无能力偿还货款,属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情况,故选择适用令状式判决书。 据悉,该判决书简化当事人诉辩主张,只突出关键信息,未记载举证质证和详细裁判理由。虽然判决书中对部分内容没有详细记载,但这些内容仍体现在庭审笔录中,如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有疑问,可向法庭申请查阅庭审笔录。而以往承办法官在撰写该类案件判决书时,不仅需要写明原、被告的诉辩意见,还需花大量篇幅举证、质证、认证,归纳案件认定事实,详细论述裁判理由,一起简单的案件在开庭后往往需要好几天才能让当事人拿到判决书,造成了审判资源的浪费。令状式判决书则大大简化了这些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 据了解,近两年,城厢区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民商事纠纷案件的高效、快捷最佳解决方式,在全市率先推行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裁判文书简化“瘦身”, 实现"简案快审",分别于去年9月和今年4月分别发出全市首份表格式判决书和要素式判决书。此次首份令状式判决书的使用,是对深入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又一次大胆尝试,对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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