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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7-10-09 14: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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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9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网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时任平海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唐开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4年每年中秋节和2014年春节,时任平海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唐开新,在兼任平海渔港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期间,先后四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为请求其在渔港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日常监管上给予关照而送给的中华香烟(硬壳)共8条、五粮液共8瓶。此外,唐开新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7年8月,秀屿区纪委给予唐开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时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肖俊违规收受礼品和占用管理对象车辆问题。2015年,肖俊在担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监管对象为请求和感谢其在综治日常工作、检查考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而送给的茅台酒共计2件12瓶。2016年9月起,肖俊还利用职便违规占用管理对象车辆归其个人日常使用,至案发后才将车辆归还。此外,肖俊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7年9月,肖俊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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