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店门未锁好 莆田荔城一手机店20余部手机及现金被盗

2017-10-18 09:02  蔡宇杰 张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犯罪嫌疑人陈某进入店内进行盗窃

东南网莆田10月18日讯(通讯员 蔡宇杰 张君)10月16日,莆田荔城警方迅速破获一起手机店盗窃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追回被盗的20余部手机及现金1800余元。

10月14日9时许,准备开店营业的荔城区镇海街道某手机店老板小陈拉开店门时,立即傻了眼,店内柜台二十余部手机全都不见,收银柜抽屉里的5000余元现金也不翼而飞。店铺遭遇盗窃,小陈立即向荔城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荔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侦查,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并于10月16日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追回全部被盗手机及现金1800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无固定职业,以打散工维持生计。10月13日凌晨,陈某与友人喝酒后,一人步行返回租住地。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时,陈某突然瞥见不远处的一家手机店卷帘门没有关好,留有一条较大的缝隙。心生贪念的陈某走上前去,随手拉开了店铺的卷帘门,发现店里的灯是关着,也没有人。于是,陈某潜入店里又发现,柜上的抽屉没有上锁,就将里面的现金全部偷走,并用塑料袋将柜台20余部手机一并偷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荔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