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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2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2012年,莆田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五年来,莆田已执行了全省最宽松、无门槛的户口迁移落户政策;建立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统一,打破城乡之间的参保界限,切实让城乡群众享受到同等的惠民福利,城乡的距离在缩小。 执行宽松的户口迁移落户政策,打破户籍限制 城乡一体化改革要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2013年5月起,莆田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出台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全面放开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和城市落户进行了规定,让户籍在莆田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得以实现。 “莆田户口政策的明显突破就是执行无门槛的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莆田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陈德铸说,在莆田城区除有房产等合法稳定住所外,租住在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务工单位有设立集体户均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可申请将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户口、父母迁入就业地,不在受居住、合同、纳税和交纳养老保险年限等条件的限制。此外,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莆田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办公用房),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缴纳购房款税务发票、门牌证等,产权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并对照省里有关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莆田市在父母需投靠子女、子女户口迁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迁移落户,儿媳或者女婿投靠公婆或者岳父母落户等方面执行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人员在莆田市均可申领《居住证》。这得益于莆田市政府为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 <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教育、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和人才优待等12项基本公共服务和申办普通护照、换领及补领居民身份证等7项其他便利。 据统计,2013年5月至2017年10月15日,全市共办理进城落户人口366041人。今年已为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的10221人全部发放居住证。 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一体化,兜住民生底线 五年来,莆田在社会保障建设上持续发力,使参保范围扩大、待遇稳步提高、服务日趋便捷,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兜住莆田百姓和在莆就业人员的幸福和安康。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已达到155万人,缴费率达到95%以上,在全省各地市中名列前茅。 2013年,莆田市率先在省内整合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政府补助、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统一。为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几年来,莆田市先后出台了将进城务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实现与城镇居民同政策、同待遇。同时,率先将乡村医生、村级组织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几个特殊群体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从政策上提供均等化的支持。 2014年,莆田市被人社部列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市,几年来,探索建立了“三项机制、三个平台、三道程序、三个载体”,探索建立了工伤预防、工伤治疗、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障机制,特别是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建筑领域,在省内率先建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团体参保机制,实施建设、交通、水利等建筑领域工伤保险“同舟计划”,解决了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参保难的问题,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6万人。 此外,莆田市还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出村”便民服务模式,在全市972个村居建立起986个便民服务点,提供参保缴费、待遇领取、政策咨询等“不出村”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加大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进城乡困难家庭“一户一就业”精准就业脱贫,今年已开发1300多个公益性岗位,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同政策,今年已发放补助1200多万元,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 推行城乡医保并轨,打破“身份界限” 如何保障人民健康?如何消除城乡差异、实现公平?莆田市医保中心主任刘庆烽介绍,莆田实行“三保合一”,成立了莆田市医保局、医保中心,破解“九龙治水”局面。并结合莆田实际,推行城乡医保“并轨统一”,打破“身份界限”,实现“六统一”、“四提高”和“一降低”。 通过并轨统一,2017年度医保基金预计同比增加支出4亿多元,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今年2月份,莆田市医保局、医保中心成立,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新农合、城乡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等诸多管理职能全部进行整合,打破“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理。 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保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实行“六统一”,让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也由原来的县(区)级统筹模式转变为市级统筹。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普通门诊补偿,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四个方面均得到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照60%予以补偿,并将符合一体化管理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血友病、等9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0%-70%统一提高到80%。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从原来28种增加到32种…… 今年开始,莆田市降低大病报销门槛。参保人员当年度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纳入大病保险的补偿门槛从2万元降低为1.5万元,年累计封顶线33万元。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补偿与普通住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今年莆田市医保部门打破户籍区域界限,放开信息系统互办业务功能,实现全市医保信息互联互通,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可在全市任一医保服务窗口就近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可办、同城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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