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特别是用人单位整体欠薪等

2017-11-24 09:44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11月23日下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莆田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据介绍,2016年至2017年10月,莆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扩大,特别是用人单位整体欠薪、长期拖欠社会保险金、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据法院通报,2016年至2017年10月,全市两级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901件,同比上升29.45%,审结840件,同比上升31.25%,调解撤诉300件,同比上升27.66%。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和人事争议三大类。其中,在劳动合同纠纷类型中,以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纠纷等案由为多发;在社会保险纠纷类型中,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由为主。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莆田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从行业上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房地产、服装加工、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约占该类案件的80%左右。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扩大,特别是用人单位整体欠薪、长期拖欠社会保险金、技术改造升级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由于诉讼成本低廉,败诉方将诉讼程序作为“保护自己”的手段,导致案件上诉率高。但实际上诉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维持率为50.8%、调撤率为36.92% ,合计占比87.72%,发回重审及改判的仅占8.31%件,改判率低。

针对司法审查中发现的因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履行劳动合同不适当,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规范行为;部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骗取入职机会,为获取双倍工资借故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让他人代签书面劳动合同,利用从用人单位获取的商业信息牟取个人利益等问题,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思容建议,用人单位应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面修改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尊重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建立起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平等协商的对话机制。劳动者应要有正确的路径和方法,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损害,维权的渠道和方法不尽相同。行政机关应要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用工形式、工时制度和加班工资的支付,加大对拖欠工资、欠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仲裁机构应进一步强化仲裁委员会中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的职责,发挥三方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优势;仲裁机构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及时受理,并在限期内作出公正裁决。法院则要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领域。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