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1月24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林业局营林指导站原站长吴炳其涉嫌受贿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
经查,被告人吴炳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9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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