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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莆田市201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出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交相关材料年检不合格,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被注销,此外还有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参加资质检查。 据悉,截至目前,莆田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约300家。根据2017年资质年检结果表明,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交相关材料年检不合格,分别为莆田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日发展(莆田)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被注销,分别为福建涵江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大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参加资质检查,分别为福建省莆田市建设实业总公司、莆田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莆田市嘉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市华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澳(福建)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上塘珠宝城实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喜盈门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莆田市正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泰(福建)置业有限公司、莆田首创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广泰置业有限公司、莆田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中暨巨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市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万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住建局表示,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未参加的企业,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业务,并分别扣减信用分值5分和10分,列入红色监管,责令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然后按照现行资质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重新核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逾期未整改的,由资质审批机关依法撤回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由资质审批机关注销其资质,并将“信息系统”中该企业列入历史信息库。对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企业,要按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行为,由市或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对于年检结果为注销的企业,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自发文之日起注销,“信息系统”中该企业列入已注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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