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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被冒名网上相亲,如何维权?

2017-12-12 09: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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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话

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朋友未经过我的同意,用我的个人信息注册相亲网站账号,并在网上公布我的个人信息,而且冒充我的身份与别人进行社交。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侵权行为吗?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福建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丽杭解答:

一、该朋友的行为涉嫌侵犯网友的姓名权、隐私权甚至名誉权等人格权益。

所谓的姓名权即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已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名誉权即公民或法人享有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且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他人不得非法侵犯。网友所述其朋友未经网友本人同意,以网友的名义在婚恋网上注册账号并非法公开网友的个人信息、冒充网友本人身份进行社交活动,违背了网友的真实意愿,使网友对自己姓名的使用及对隐私的管理和保护受到损害,已经侵犯网友的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若因此给网友的社会评价带来负面影响的,还涉嫌侵犯个人名誉权等人格权益。

二、网友该如何维权?

遇到该问题时,网友一方面可要求其朋友立即停止冒充行为并向网友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甚至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应立即与该婚恋网站运营者联系通知其删除其个人信息、注销账号,若网络运营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侵权朋友承担连带责任。

当下,互联网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及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个人信息安全显得尤其重要。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绿色上网,日常生活中注意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轻易透露或提供给他人,以免困扰正常生活。

(以上观点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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