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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建平作工作报告:司法护航美丽莆田建设

2018-01-07 20:46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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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建平代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东南网莆田1月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1月7日上午,莆田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建平代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17年,莆田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和结案数再创历年来新高,1-11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63270件,办结53354件,同比分别上升5.7%和10.8%。

为美丽莆田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苏建平说,2017年,莆田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决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1780件,标的总额129.1亿元,上升20.4%和30.7%。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案件271件。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借款合同案件11715件、标的总额108.2亿元,上升3.6%和29.8%。建立健全与金融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妥善处理了“泽润”系列纠纷案件,协助处置了14.28亿元不良资产。配合市政府妥善处理了“正鼎”系列纠纷案件,维护了400多名购房户的合法权益;稳妥推进“ECO”系列纠纷案件的处置工作。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727件,上升5%。依法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642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57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953件,职务犯罪案件121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9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新类型犯罪案件7件。加强对养老、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4019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428件。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相关保障工作,审结行政案件1501件,上升36.6%。

实施生态环境司法品牌创建工作,落实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32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准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5712件、上升1.7%,执结到位标的22.3亿元、上升171%,执结率79.9%。推行“小额直拘”工作,罚款、拘留417人,限制高消费7973人,限制出境77人,移送追究拒执罪18件。

提供多元司法服务回应群众关切

近年来,莆田全市法院以司法为民品牌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升级改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满足群众立案和信访需求。两级法院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调解速裁中心”,建立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为大力推动司法为民工作品牌化,中院调整设立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办公室,推动实施依托诉调对接平台,创建“1+2+N”项目,出台《“1+2+N”项目总体方案》,在全市法院确定首批12个重点项目,扩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品牌效应。创新司法护侨工作,设立“涉侨维权法律服务海外联系点”,完善台胞维权机制,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探索创建“网格化+司法事务”品牌,制定《网格化平台司法运用工作指引》,将调解、送达、执行等工作拓展到综治网格化系统,尝试实行网格法务员机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网络。

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邀请律师常驻法院窗口值班,参加院长接待日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等制度,继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此外,苏建平还从加强自身建设和主动接受监督两个方面作报告。

就今后的工作,苏建平表示,全市法院主要从依法服务发展大局、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障美丽莆田建设上有新作为,为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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