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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北岸首家由镇级办理的小餐饮登记证发放到位 东南网莆田1月19日讯 随着餐饮业的迅速发展,小餐饮数量的剧增,而小餐饮监管立法相对滞后和监管力量的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小餐饮“多、小、散、乱、差”的现象和无证经营以及取缔困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春节将至,辖区内外出人口返巢,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忠门镇多措并举加快小餐饮登记工作步伐。 忠门镇联合区食药监局对首家申请小餐饮店铺进行检查 勤摸排 镇食安办配备两名干部,并明确各村食安网格员的职责,对辖区内已备案小餐饮认真审核其有效性,对未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加强引导、鼓励办证,推进小餐饮的变更、登记、注销、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广宣传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让办事群众看得懂、应用好,确保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重服务 为确保办理顺利,让群众少跑路,加强上级文件精神学习,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实际,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同时,积极引导小餐饮不断改善食品经营条件,争取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忠门镇食安办 报道) 温馨提醒 一、办理小餐饮登记证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小餐饮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二、登记须知: 1、小餐饮经营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2、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不得经营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海(水)产品、冷荤凉菜、自酿酒、散装白酒、自制生鲜乳饮品等高风险食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3、小餐饮登记证受理地点:忠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小餐饮登记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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