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食药监局开展防控流感药品专项检查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18-02-01 16:37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87641c3f5704f868147339fdf0e21b85

检查防控流感药品

东南网莆田2月1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为确保防控流感所需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防控流感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防控流感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强监管,严格防范假冒伪劣药品趁机混入流通,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此次检查重点对防控流感药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深入查找问题,严厉打击经营、使用不合格防控流感药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依法经营、多方采购,满足市场需求;对防控流感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处方药需严格凭处方销售;经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销售行为要严加管控,避免出现非正常渠道销售及以假乱真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深入到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第一医院荔城分院,对防治流感药品磷酸奥司他韦、连花清瘟、清开灵等小儿感冒药进行督查,查看药品供货单位的资质、购进票据等是否齐全,药品的购进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药品的储存、养护等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等。

“就检查情况来看,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防治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总类较多、货源充足,请广大市民放心。”莆田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科科长李天扬说,接下来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防控流感药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流感药品的正常平稳秩序。

此外,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出现流感不要盲目用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避免盲目使用药品引起的身体损伤和健康伤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