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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未成年放鞭炮致人受伤,该如何承担责任?

2018-02-08 16: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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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咨询:2017年过年期间,我出门走亲戚,在路边被一名男孩玩鞭炮炸伤。当时我报了警,派出所对双方都做了询问笔录。后经过鉴定,我的伤残程度为八级,因对方不肯赔偿,我现在打算起诉对方,我应该怎么起诉?

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萍解答:

王女士的问题涉及的是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如何承担责任?

第一步:王女士应准备好住院治疗期间的全部病历(包括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门诊和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等)、伤残鉴定意见书以及王女士本人和被抚养人的身份信息等证据。

第二步:因玩鞭炮男孩系未成年人,男孩的监护人(父母)应一并列为被告,一并起诉。

第三步:委托律师代写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受托律师应向派出所调取双方的询问笔录,以证实王女士是被该男孩玩鞭炮炸伤的事实。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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