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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莆田水生态宣传语的公告

2018-02-12 16: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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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莆田市正全面推进“莆田河(湖)长制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实现管河治水走在全省前列。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营造浓厚管河治水、护水爱水氛围,推进莆田河道信息化监管、水质在线监测、巡查考评等相关工作开展,扩大莆田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及河(湖)长制工作影响力,打造“荔林水乡”管河治水工作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莆田水生态宣传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莆田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领导小组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南网莆田站

二、征集内容

莆田水生态宣传语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评选方式及内容

(一)征集日期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2月11日

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24:00

评选公布时间:2018年4月

活动咨询电话:0594-2281119、0594-2535366

(二)投稿方式

请在投稿截止时间前将投稿作品及含义说明文字电子版发送到本次活动专设的电子信箱:ptxw0594@163.com。投稿者可向邮箱提交“宣传语+姓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邮件主题写“莆田市水生态宣传语”。

(三)评选方式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莆田水生态宣传语,将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编号筛选,由组委会初选出设计优秀的100条宣传语,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的100条宣传语进行专家评审,确定10条获奖作品,再从10条作品中最终评选出莆田水生态宣传语。

第一阶段:系列征集活动启动,征集作品进行中。

第二阶段: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网友投票初选阶段。各类参选作品网络票数前100名,进入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初选入围作品展示及专家评审阶段。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0名。征集评选结果确定、公布,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四)征集要求

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立意高远,从莆田水生态角度理解, 能够高度概括内涵和宗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富于情感色彩,简洁明快,易记上口。

2.文字鲜明简洁,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宣传口号”每条作品汉语字数不超过20字。

3.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2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投递宣传语务必要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作为领奖依据。

5.获奖宣传语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所有。

6.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未入围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7.如宣传语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日期为准。

8.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名

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名

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名

入围奖:100名,奖金50元/名

备注:一二三等奖从入围奖中产生,取最高奖项颁奖,获奖者奖金应上缴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宜

(一)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三)投稿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莆田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领导小组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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