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市政协党组成员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林庆生讲话

2018-03-04 07:35   来源: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月28日,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林庆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林庆生带头作述责述廉报告,并对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彭丽靖、张亦兵、黄华、林玉瑞、陈剑华分别进行述责述廉。市政协副主席李力利、蒋志雄列席会议。

林庆生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落实党内民主和监督、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不断增强市政协党组成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美丽莆田作出新贡献。

林庆生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充分发挥政协话语权和协商平台作用,为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献计献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湄洲日报记者 李霞)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