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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速路上开豪车“碰瓷”敲诈 三男子落网

2018-03-26 19:06  柯益妹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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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6日讯(通讯员 柯益妹 本网记者 王龙风)开着宝马车在高速路上做起“碰瓷生意”,作案70余起后,他们落网了!近日,莆田城厢区凤凰山派出所联合城厢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重案中队及福建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在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在福鼎市抓获3名涉嫌敲诈犯罪的嫌疑人。

2017年12月11日,杨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莆田黄石上高速前往泉州。当车行驶到一个服务区时,杨某变道越过右侧中间车道的一辆黑色宝马小轿车后,追上来的那辆黑色宝马不停地按着喇叭挥舞着手势示意他靠边停车。停在应急道上,宝马车上下来一男子,情绪激动地叫骂,说自己的宝马车被杨某的车给撞坏了。于是,杨某下车查看,发现宝马车的后视镜确实坏了,而且自己车上也有三道刮痕。虽然,自己没有听到明显碰撞的声音,但看着现场状态,杨某还是按对方要求,赔了500元“维修费”。

车行半路,杨先生怕对方出尔反尔,细心的他打电话向高速交警备案。之后,高速交警又回电话咨询杨先生被撞细节,杨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遇上了碰瓷。于是,回到家后没两天,他便匆匆忙忙赶到凤凰山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凤凰山派出所民警联合城厢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重案中队及福建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经过对大量警情的对比研判及赴各地走访,调取大量证据,确定了一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

3月13日晚,在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警方在福鼎市贯岭镇检查站,抓获涉嫌敲诈犯罪嫌疑人尤某、张某、陈某等3人(均为广东省化州市人)。

经了解,现年29岁的陈某,曾因为诈骗入狱1年。出狱后,无所事事的他和无业的张某、尤某一起吃饭时,便商量着一起通过“碰瓷”来赚钱。随后,三人各出2400元,由陈某在化州市租了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套了假车牌,并提前将车左边后视镜弄坏。在高速路上,由陈某负责开车,张某和尤某,一人负责用六角螺母砸目标车后部造出声响,误导车主以为刮蹭到车,另一人负责下车将藏在手里的一小块小砂纸偷偷在目标车右后侧划一道两三公分的刮痕,而后一起上前找车主进行索赔。

据陈某介绍,之所以选择在高速公路上作案,是因为在高速上驾车的往往都是赶路的,赔钱比较干脆。作案时,该团伙往往选择驾车时速110公里/小时左右、车技不会太差的单身驾车男子。作案后,声称自己有急事,选择私了为主,并以宝马车维修费太高,从而敲诈几百至几千元不等。

据统计,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一直到2017年12月份,该团伙作案70余起,从中获利约2万元。目前,该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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