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5月2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菜溪乡溪边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建怀涉嫌贪污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建怀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黄建怀在担任仙游县菜溪乡溪边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身为依照法律从事优抚款物管理公务的基层村民委员会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发放的优抚款项共计人民币588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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