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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8日讯 近日,莆田城厢区司法局、霞林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行,到霞林街道社区服刑人员林某家中进行期满解除矫正宣告,这也是城厢区首例入户解矫宣告。 社区服刑人员林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因其生活不能自理,于2017年8月暂予监外执行,纳入社区矫正,2018年5月2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考虑到林某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决定将解矫宣告仪式安排在其家中进行。 解矫宣告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霞林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期满鉴定情况。区司法局社矫办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解除矫正通知书》,并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送达《安置帮教告知书》。 解矫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林某进行了谈话,鼓励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这场特殊的解矫正宣告, 体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人性化管理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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