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5月24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城厢区华亭第二中心小学、城厢区华林学校原校长蔡国柱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蔡国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经查,被告人蔡国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3647.31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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