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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2018-06-11 19: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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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组织适龄少年儿童招生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报名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

二、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1.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及房产证明均在龙桥社区的原龙桥村居民的适龄子女。

2. 2015年6月30日(含)前户籍及房产证明均在龙桥社区居民的适龄子女。

3.户籍在龙桥社区和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含)龙桥社区房产证明,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入户在龙桥社区的适龄儿童(须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由城厢区教育局安排在城厢区兴安小学就读。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

2.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泗华村、洋西村、延寿村、溪白村、后卓村且位于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荔园北路与8710部队连线以南范围内,新建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可志愿报名参加剩余学位电脑派位。

3.电脑派位落选者,可参加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

(五)招生要求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按通知到施教区内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三、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8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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