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6月15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华亭食品药品监管所原所长郑金涛(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金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郑金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0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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