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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22日讯(通讯员 方芳)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赔偿款,仙游法院老法官巧用同理心温情促调解,让申请执行人满意而归。 据悉,2015年8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在仙游的一家KTV娱乐消费不慎坠落致伤。事发后,KTV归属的仙游某娱乐有限公司仅为黄某支付医疗费7万元,而黄某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则没有了着落。为此,黄某将该娱乐有限公司诉至仙游法院。2016年9月,仙游法院判令仙游某娱乐有限公司除已给付的7万元医药费,再赔偿给黄某其他费用共计14万余元。 但判决生效后,该娱乐公司因经营不景气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至今年6月还有8万余元执行款未履行到位。无奈之下,黄某于近期又要求仙游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及时对该娱乐公司进行财产查控,但该公司连银行账户都没有开立,法定代表人也去向不明。此外,该娱乐公司因经营不善正在准备进行转让,这无疑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经办法官在多方面了解情况之后,为化解执行难,随即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6月15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主持下,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父亲(代理人)及被执行公司的股东之一吴某当面进行协商。执行法官一方面向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黄某父亲释法明理,将心比心,不断宽慰黄某父亲;一方面与吴某阐述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寻找调解平衡点,劝导双方作出让步。 最终,吴某同意以他独自经营的另一家娱乐公司作为本案的执行保证人对余下的执行款承担偿还保证责任,当场给付给黄某父亲本案赔偿款1万元,并保证从7月份起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本案欠款付清为止,双方达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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