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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身份证借人网上开店,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2018-07-11 15: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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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身份证借人网上开店,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福建倍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丽英解答:

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身份最有力的证件,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需要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的申请、发放、使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莆田地区网上开店较多,因为各种原因,亲戚、朋友会要求你将身份证借给他网上开店。你可能觉得不好推托,不够仗义,轻易就出借。

律师在此提醒:出借身份证给人开网店,可能给你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1.出借身份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出借身份证,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身份证借给别人网上开店,理论上等同你在网上开店,甚至比你自己网上开店的风险还要大。从出借那天开始,你就要天天祈祷借用人生意好、人品好、身体好,平安顺利,一旦有了麻烦,你的麻烦也跟着来了。

(1)身份证被借开店后,借用人经营时,如果用支付宝贷款,贷款还不上了,可能还要你还。如果拖欠其他人货款,理论上,即使你能证明不是实际经营人,也可能被人列为被告。

(2)现在网上开店,按实缴税的较少,主动开发票的很少,如实宣传的也不多,一不小心,偷漏税风险、违反广告法,你可能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责任。

(3)借用人借用身份证,有可能用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销售伪劣商品等等,即使你能证明并非你经营,但要完全摆脱责任,可没那么简单。

因此,律师提醒:1.千万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身份证不仅不能借给人网上开店,也不能借给人办信用卡,更不能借给他人购车、开办公司等。

2.如果已经出借办理了事务,一定要求借用人停止使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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