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涵江:网格员捡到卡包 辗转联系还失主

2018-07-13 16: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格员归还钱包

东南网莆田7月13日讯(通讯员 肖纪顺)7月12日下午6时许,暂住莆田涵江的吴女士急匆勿地来到涵东街道新区网格站,从网格员手中接过自己丢失的钱包,对网格员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连连道谢。

当天下午,涵东街道新区社区两名网格员在辖区内走访排查出租房时,在路上发现一个黑色皮包,她们捡起来打开后,发现是一个卡包,里装有身份证、驾驶证和四张银行卡,身份证信息显示失主为吴女士,户籍地为四川省。想到失主一定会很着急,网格员立即从流口平台查询到失主的租住处及电话号码,可是打过去却提示电话号码为空号。于是网格员按照登记的租住地址,找到吴女士租住的房间,可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经联系房东,确认吴女士还租住此处。网格员于是又回到网格站,通过政务网平台查到和她同住一处朋友的电话,之后顺利联系到了吴女士,请她下午下班后到新区网格站认领自己丢失的卡包。

原来,当天早上吴女士去侨新市场买菜,由于卡包放在斜挎包内,拉链没拉好,因赶时间走的比较急,卡包掉了也浑然不知,到家时才发现卡包丢了,正愁如何去补办证件和挂失银行卡时,接到网格员打来的电话,她一直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