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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通过“莆田东南网”留言咨询:被前方大型车辆遮挡视线误闯红灯,该行为是否违法?能否申请撤销处罚? 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郁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驾驶汽车过程中,驾驶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全程确保能够清楚观察、判断前方(及周围)道路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安全刹车距离等。 当遇前方为大型车辆,影响到自己视线,无法看见前方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应当减速,可通过观察人行道信号灯或其他方位信号灯的变化,综合判断前方的信号灯信息,安全通行。在无法正确判断时,应当采取制动措施,拉开前后车距,或停车等待,在明确辨别信号灯的信息后,再安全通行。不能因为前方系大型车辆而随意盲目跟车前行,由此导致“误闯红灯”的行为,实际上并非自己失误所致,属于违法行为,不应成为规避处罚的法定理由,应当承担扣分、罚款的相应法律责任。因此,该违法行为不可撤销。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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