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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水利系统“扫黑除恶” 遇九类涉“水”黑恶可举报

2018-08-17 21:03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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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17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东南网记者从莆田水利部门获悉,市民若遇到垄断农村水资源、阻挠破坏水利工程实施、砂霸团伙、充当“保护伞”等九类涉“水”黑恶势力,可积极检举揭发,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市民可举报的涉“水”黑恶势力主要有以下九类:

(一)垄断农村水资源的:主要包括利用宗族势力或串通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低价承包山塘、水库、小水电站等,霸占控制水源、 乡村河道等农村水利公共资源,祸害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主要包括破坏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 恶意围标、 串标竞标,尤其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村霸”横行,垄断工程建筑材料、属地强买强卖干扰工程建设、煽动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采、运砂的:主要包括在河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滥采河砂,非法运砂;长期盘踞在河道、库区, 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 “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占用河道的:主要包括违垦水域岸线,在河道库区管理范围内违建构筑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破坏水资源的:主要包括非法打井偷采地下水,向河道湖泊、 地下偷排污水等破坏水资源、 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发生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保护伞: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 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水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若有上述相关涉“水”黑恶势力线索,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0594-2295673)、信件举报(可以将举报资料邮寄给莆田市水利局(水政支队),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4号楼)、现场举报(直接到市、县区 (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种方式进行检举揭发。对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经市扫黑办调查核实处理的,将按照《莆田市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公告》予以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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