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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宾同志爱岗敬业事迹

2018-09-04 16: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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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宾同志

吴京宾,男,汉族,1974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仙游县鲤南镇人,1995年11月参加工作,现为仙游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一级警督。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据统计,吴京宾同志每年加班600多个小时以上,从警23年来仅请过一次公休,21年如一日,他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到公安法制事业上。自2001年开始负责法制工作以来,吴京宾同志每天都会提前30分钟上班,双休日经常加班加点。因不是科班出身,平日里他一直自我加压、自我充电,自费购买有关公安执法的书籍资料学习钻研,还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等沟通联系学习业务,同时也经常向县局老领导、民警沟通学习,不耻下问,勤奋好学,勤于钻研,直至成为县局的“骨干”、“专家”。该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以局为家,无暇陪护患先天性弱视进行戴镜矫正的儿子,家里的重担都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妻子时常埋怨他把家当成了“旅馆”,他对家人充满了愧疚,但这是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选择。

工作中的吴京宾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敢试勇闯。2009年在全市派出所率先设立法制室,配备法制员;2010年全市率先实行证据网上录入、网上考评等举措,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在县局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2012年又在全市率先实行“一员多所派驻法制员”工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该机制得到了省公安厅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运行;2016年,在全市开展的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探索,先后与县法院、检察院,安监局、住建局沟通、协调,就执法办案中的涉案财物处理,先后组建了仙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并制定出台了《仙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作规定》、《仙游县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方案》等规定,在全市率先成立全县政法系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对涉案财物统一、规范保管,切实提高县局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得到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多次调研制定出台了《仙游县公安局执法积分累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将民警个人和单位执法数量、执法质量和执法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执法积分累计考评中,切实把执法积分考评工作作为执法综合考评平台进行运作,努力推动了县局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制定《仙游县公安局实物证据收集及证据指引》、《仙游县公安局常见刑事、行政案件证据规格》,规范民警案件办理。同时强化执法办案场所的强制运用、规范运用、深度运用,制定《仙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 “实体化、实战化、精细化”管理规定》。吴京宾同志每年都会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执法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防范,不断完善、细化执法行为。据统计,其先后制定了80个工作制度,为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热情服务,悉心指导。吴京宾同志常年坚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有效地帮助民警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由于个人法律精熟、业务精谌,为人亲和及能热心接受同志们的咨询等原因,“不懂就问吴法制”已成为我局民警的一句口头禅。对案件的审查,他始终严格把关,坚持细审细评,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深入一线与经办人员共同阅卷,共同分析、探讨工作措施、方法,用真心、真情来帮助民警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公安执法工作按时序保质保量完成。仙游县局执法质量先后6次取得全市第一名,执法规范化工作连续3次取得全市第一名。日常法制工作中,吴京宾同志既是指挥官也是战斗员,他积极参与各类案件考评,以身作则带领全队人员做好法制工作,他个人每年都参与考评全局全年三分之二的案件数。

四、强化管理,清正廉洁。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吴京宾同志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为公、作风正派、忠诚为民,以身作则,教育和引导科室的法制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一线民警执法办案服务。在执法监督方面,他能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监督,不怕得罪人。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吴京宾同志共对159位因工作存在较多问题的民警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90位所队长进行问责、有效提醒,以此防止民警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县公安局队伍建设和执法安全负责。

从警23年,吴京宾同志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对党忠诚,认真履职,执法公正,执纪严明。工作中他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执法方式,严格公正执法,为提高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县公安局赢得了系列的荣誉。2006至2011年仙游县局执法质量连续6年获全市第一;2011年、2012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蝉联全市第一;2010年仙游县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县局法制大队201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科所队,2013年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其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十佳法制民警、福建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全省劳教工作先进个人、第一届莆田青年五四奖章称号;2005年被莆田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2013年分别被仙游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至2012年连续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016年被莆田市委宣传部授予“最美警察”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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