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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20条措施

2018-09-19 09:15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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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为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莆田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莆田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

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本源

《措施》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六项机制”(强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等)、“四单原则”(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等);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审批权限,原则上500万元以下贷款客户由本地行审批;要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为科技型、绿色环保型小微企业提供更有力支持,大力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运用;要扶持特色产业和平台经济,把莆田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至少推进1-2项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提升普惠信贷标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手机银行、网银服务平台,推广以“网络”“快捷”为特点的“快贷”业务等,实现小微企业普惠“自贷款”;要落实“两增两控”目标;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和产品,努力落实续贷金额占比达到25%以上的指导性目标;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要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允许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要切实落实尽职免责。

营造良好的政策和信用环境

《措施》同时提出,打造小微企业融资信息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开展以信用为核心的贷款服务提供基础;发挥政策性、行业性、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在现有再担保公司基础上,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推动开展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各县(区、管委会)可相应组建政策性、行业性、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实体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积极对接各类风险补偿优惠政策,省财政2018-2019年每年安排550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代偿补偿,由省级财政安排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各设区市及市本级(含市辖区)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按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部分的0.5%给予风险补偿。

针对创业担保贷款,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微利项目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个百分点予以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此外,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政府搭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实现“无间押”业务常态化办理、续贷抵押担保“无缝对接”;完善小微金融服务良好司法环境,建立快审快判快执通道,严格违法放贷认定标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将社会资金引导到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来。

担当作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措施》明确,人行、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增加小微企业融资考核权重;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机构,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并纳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考核指标。

政府相关单位在积极对接、用好上级相关政策基础上,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打造小微企业融资大数据信息平台、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健全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促进银企融资对接、建立“无间押”常态化机制等措施,加强政策配套,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和充分性。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各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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