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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10月 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不得擅自飞行

2018-10-09 18:23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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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不得擅自飞行!东南网记者获悉,为确保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的顺利进行,莆田市已加强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

据悉,今年6月份,莆田市发布《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佛教论坛期间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莆政〔2018〕27号。根据通告,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域,不得擅自飞行。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含仙游)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前,必须经当地管制部门批准,并报负责重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部门同意。经依法批准用于佛教论坛安保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不受此限制。

根据《通告》,该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有关部门将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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