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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发生骗保窝案 多个乡镇通过造假骗取大量惠农资金

2018-10-11 11:02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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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万思、李亚男报道:鄱阳县凰岗镇政府女干部徐群用农户名单套取水稻政策保险2.7万元,在去年12月被“双开”。期间她意外发现:当地镇政府同样用农户名单,五年间套取水稻政策保险的金额高达230余万元,至今安然无恙。

政府干部:我为镇政府分忧被“双开”

去年12月,48岁的徐群收到被“双开”的通知,这之前的两年间,她经历了被县纪委调查、送看守所羁押两个月,在案件移交法院后,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处罚金十万元。

对已生效的判决,徐群说虽无“回天之力”,但其中背景却鲜为人知:2011年5月,鄱阳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当年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各乡镇成立农业保险办公室,各村委会将农户缴纳保费和分户清单上交乡镇汇总,统一交到人保财险鄱阳分公司。

当年,徐群是凰岗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却发现无一农户投保,镇里根本无法完成县里下达的指标。在此情况下,有镇政府干部提议,既然是政策性保险,就不会让农户亏本,在农户不同意购买的情况下,不如让镇里干部以农户名义购买。

徐群同意上述提议,并收集了5个亲友名单,共垫付了保费15.3万元。当年底,赔付的保费到位,自己得利2.7万元(法院认定6.6万元)。

2016年12月,当地县纪委介入调查此事,徐群等3人随后被拘,2017年7月,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徐群犯贪污罪。

在徐群看来,在2011年自己用多名亲友名义投保,对最终是否赔付、赔付金额多少完全未知,完全是为镇政府排忧解难,而今,却被判处刑罚、被“双开”,贴上了“坏人”的标签。

在徐群看来,原本为镇政府排忧解难,而今,却被贴上“坏人”的标签。

意外发现:镇政府用农户名单骗取资金超220万元

2011年,徐群用农民名单投保,当年底赔付到位后未继续投保。在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她意外发现,凰岗镇政府在2013年至2015年间,同样利用大量农户的名单投保,骗取保额的费用高达220万元以上。其中,自己的名单也赫然在列。

吴主江以证人身份出具证言:凰岗镇政府投保水稻保险,通过虚假理赔赚取利润。

记者在获取一份“2014-2015凰岗镇赔款信用社取款情况”的明细表中,在能够查证的75个名单序号中了解到,赔款金额最少的为270元,最高金额高达67080元。名单序号因存在缺漏,总金额难以统计,但是,这些打到农户卡上的金额,都被一个叫吴主江的人转取或取现。

采访中记者得知,从农户账户转走现金的吴主江是公职人员,其身份是凰岗镇政府出纳。

在县人民法院审理徐群等人案件中,吴主江以证人身份出具证言:凰岗镇政府投保水稻保险,通过虚假理赔赚取利润。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凰岗镇2011年至2015年投保、理赔资料证明(摘自鄱阳县人民刑事判决书(2017)赣1128刑初169号):五年间凰岗镇合计投保金额约为211余万元,获理赔金额442余万元,得利231余万元。

其中,近2013至2015年,能够查证的凰岗镇政府通过农补造假获赔得利超过143万元。

附明细表:

明细表

鄱阳骗保窝案背景

2011年4月中旬,鄱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当年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险经办机构为人保财险鄱阳公司。其中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200元,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的来源为投保农户承担3.6元,另外的8.4元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县财政分别按保险费的40%、25%、5%给予补贴。鄱阳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成立农业保险办公室,各村委会将农户缴纳保费和分户清单上交乡镇汇总,统一交到人保财险鄱阳公司。

记者手记

窝案不能杀鸡骇猴

采访中,记者获悉,在鄱阳县,不仅凰岗镇政府通过造假骗取农保,这种造假几乎覆盖全县农业乡镇,有的乡镇主要领导直接参与策划、指挥。目前,有凰岗、油墩街、谢家滩、油城等多个乡镇干部被调查处理。有的乡镇,还未被处理,当年参与造假的官员,未被问责。

凰岗镇干部徐群在调查期间,镇政府先后出具材料,证明徐群当年病休,且任劳任怨,表现优秀。而在处理过程中,自称投保初衷是为政府分忧的干部被处理,而参与造假并得利的镇政府,却没有人被追责。

上级政府惠农政策,从起初的推广难,到个别乡镇干部自行投保后得利,发展成乡镇层面大肆造假骗取,手段明目张胆,时间持续数年。由于由惠农资金保障,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对骗补手段和过程心知肚明,性质恶劣,难辞其咎。

明显是窝案,当地在法办的过程中,要严肃法纪,对个人过错,要酌情、依法处理;对乡镇层面造假,也要依法追责,政府层面的错误,不能忽略,也不能让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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