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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离婚后,孩子名下的财产归谁所有?

2019-03-15 14:20  杨超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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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网友留言咨询:打算去银行给小孩子开个账户,自己的一些钱存在孩子那里,离婚后,孩子若是跟男方,这个钱是不是也是男方的?

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力回复: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并保障夫妻和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即便把工资存到未成年孩子账户,未成年子女账户中的钱一般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放弃或者不主张共有。当然,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本网见习记者 杨超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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