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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16日讯 近日,莆田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费用目前已经达到了7440元/年,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政策缓解该问题。 【留言详情】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行政服务窗口了解到,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91号)文件规定,目前莆田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按照2018年度的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100元的标准执行,也即需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用74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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