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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莆田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9-03-21 12: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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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银行莆田分行供图)

东南网莆田3月21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泉州银行莆田分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常规宣传

泉州银行莆田分行营业厅摆放“3.15”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专属牌、“3.15”易拉宝,在金融宣传教育专区摆放宣传手册和金融知识普及折页,张贴“3.15”宣传海报,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和内容。安排厅堂人员接受客户的相关咨询,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防范非法网贷陷阱,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等,通过日常持续的宣传,强化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观,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分行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传播防范贷款套路和树立合理负债理念。

 (泉州银行莆田分行供图)

二、集中宣传和教育活动

3月2日,泉州银行莆田分行营业部利用理财沙龙活动,对邀约的客户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普及讲座,向客户介绍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内容,以及如何应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维护自身权益,并根据客户特点,重点引导客户要树立整体规划家庭或个人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提倡应急资金要留足的观念。

3月11日,分行营业部宣传人员前往莆田涵江区“恒隆财富广场”开展宣传,通过摆放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重点向过往行人宣传合理负债,防范各种“看似无门槛”的贷款套路,同时告知金融消费者的维权热线和途径。

3月12日,为履行金融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和职责,泉州银行莆田分行行长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宣誓:坚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诚实守信,不误导消费者,坚决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法定权利。不忘初心,以消费者为中心,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并要求每位员工通过微信材料签名郑重宣誓、传递接棒!

3月15日,分行营业部宣传人员前往沟头圆圈凤凰百货门口,利用老城区人口密集特点集中开展户外宣传。设立宣传点,向来往民众宣传普及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最新的金融知识动态。同时针对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群体,重点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强化泉州银行莆田分行员工提升金融消费者服务理念,担当其作为一名金融人的职责,提高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以及了解解决金融纠纷的渠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行将不断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积极向公众宣传、普及和引导,不忘作为金融人的初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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