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知莆田】房产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更改一致,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9-03-29 09:34  李剑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友留言咨询:房产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要更改一致,需提供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城厢区国土分局:

一、关于房产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问题,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地址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地址、坐落变更的,提交变更材料。

二、关于户口本原户主已迁出,现准备把户主转移给诉求者的问题,建议转公安部门。

三、关于不动产产权变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之规定,共同向所属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办理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属证书。4.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集资建房合同或以房抵债合同。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6.已购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转移的,提交上市核准手续、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和出让合同书;7、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8.不动产已设定抵押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函,并注明知晓权证转移后须办理抵押变更登记。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10.涉税凭证。

(本网记者 李剑军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