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新媒体平台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4月23日讯(通讯员 蔡振武 王琳琳)买欢乐的聚会场所,因为服务小费问题大打出手,没买到开心反被起诉。近日,莆田城厢区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吴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8月28日凌晨,吴某到KTV与朋友聚会,期间叫了廖某等公主一起来喝酒。吴某等人准备离开时,给了廖某200元小费,廖某觉得有点少便抱怨了几句。 这时,已经喝多的吴某听着像在挑衅,将矿泉水瓶砸向廖某。于是,二人争吵了起来,一路吵到大门口。吴某恼羞成怒挥拳将廖某打倒在地,后又踢了两脚。KTV老板娘见势不对连忙报警。 案发后经鉴定,廖某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吴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