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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莆田市荔城法院审理了全市首例“套路贷”案件。网贷又出新花招!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套路贷”究竟为何物?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李瑞郁律师教您轻松分辨“套路贷”。 案情分析: 2018年2月,荔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罗某称自已被高利贷公司逼债,该公司的人不仅到其家中进行言语威胁,更在罗某及其老丈人家门口张贴大字报,甚至使用泼油漆、泼粪,用牙签堵塞钥匙孔等暴力催债行为。 据悉,2017年6月,罗某因急用钱,向本地一家从事无担保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借款近4万元。罗某在借款时被要求以“借一押一”的方式签署实际借款金额两倍的借款合同及欠条。 此后,罗某便每天被迫支付高额利息,若当天没有按时支付利息,即被该公司视为违约,没收押金,并要求罗某加倍支付违约金以及利息。在罗某无力偿还超出实际借款的金额后,该公司的员工便暴力催债,罗某及其家属被迫向该公司支付了近4万元的本金以及3万余元的利息、违约金、逾期费。 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郁: 所谓“套路贷”,就是利用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流程,将“借款”包装合法化,披着合法的外衣,形成放贷套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套路放贷行为主要是通过变造填空式借据、制造走账流水、转贷平账、假借现金给付、虚构债权人、假借他人收款收息、恶意制造违约事实、收取高额费用、预收利息保证金等手段,制造证据链闭环,虚增债务金额,规避对虚假诉讼和违法高息的司法审查,以谋求不当高额利益。 “套路贷”是如何一步步套路你的? 1、放贷前的套路准备。以各种贷款公司名义,各种简便、优惠的噱头招揽生意,诱骗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或另订一份“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约定“违约金”、“保证金”、“手续费”、“砍头息”等各种对被害人明显不利的条款。 2、放贷时的套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或要求被害人出具现金收条等方式(如:全款汇入被害人帐户后,要求被害人立即将“砍头息”、“手续费”、“保证金”等款项转账给指定的其他帐户,或立即取现交付;部分款项汇入被害人帐户后,要求被害人出人差额部分的现金收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还款中的套路。故意设置种种障碍,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进而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或交纳高额的违约金。 4、逾期中的套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催款中的套路。一般先行通过电话进行各种威胁、恐吓、骚扰(包括拨打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友或者其通讯录中的所有人),而后上门催讨(在门墙涂抹侮辱性文字、烧纸、放炮、送花圈、泼粪水等侮辱的方式);再后可能使用轻微暴力进行恫吓、跟踪。 6、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的几种常见模式: 1、车贷模式。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形式,以“押证不押车”、“速审速贷”、“无需抵押”、“方便快捷”等名目诱骗被害人以车辆质押方式进行小额信贷。同时,要求约定在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违约时小贷公司可任意处置车辆等违约条款,签订相应的《车辆质押协议》、《车辆处置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借款”后,被害人一旦“违约”,即强行扣押或开走车辆,索取高额拖车费、停车费、违约金等款项,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房贷模式。通过前述的套路准备后,要求被害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将房屋的出租、管理、转让、收款及查档等处分权利进行委托授权。一旦被害人违约,可能造成痛失房产的局面。 3、裸贷模式。多以大学女生为犯罪对象,在被害人无力还款时,强迫被害人拍摄裸照或者录制不雅视频,作为担保或延期的条件。一旦被害人无力偿还后,以在网上散布裸照、视频或者向被害人家属寄送相关裸照、视频等方式要挟,并索取高额利息,或强迫被害人以性交易方式进行抵债。 4、信用贷模式。这种模式很具有迷惑性,使被害人误以为可以轻松借到款项,从而放松警惕。但实际上,被害人签订的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款项与被害人实际到手的款项存在差别,犯罪嫌疑人以预扣利息、收纳手续费等名义扣除相关费用。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采用软硬兼施的方式向被害人讨债,并通过转单平账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垒高债务。 5、搭售模式。同样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在于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后,要求被害人高价购买商品,否则无法放款。被害人受蒙蔽后选择购买搭售商品,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与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差别较大,但最终仍须按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还本付息。 6、“校园贷”。这种行为方式基本同信用贷模式和裸贷模式。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关注“莆田东南网”或“正义莆田”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关键词“律师”,即可进入“律师在线”栏目留言。 2.拨打东南网莆田站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通过新浪微博东南网莆田站官方微博留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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