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关于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征稿启事

2019-05-09 1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荔城区作为莆田市唯一的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区,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以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为着眼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福建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部署精神,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开创新局,现公开面向全社会开展“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征集活动。诚挚邀请您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荔城区委文明办

协办单位:东南网莆田站

二、征集内容

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评选方式及内容

(一)征集日期

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5月25日24:00

评选公布时间:2019年6月

活动咨询电话:0594-2535366

(二)投稿方式

请在投稿截止时间前将投稿作品及含义说明文字电子版发送到本次活动专设的电子信箱:ptxw0594@163.com。投稿者可向邮箱提交“宣传语+姓名+手机号码+联系地址”,邮件主题写“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

(三)评选方式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将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编号筛选,由组委会初选出设计优秀的100条宣传语,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的100条宣传语进行专家评审,确定10条作品,再从10条作品中最终评选出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标语。

第一阶段:系列征集活动启动,征集作品进行中。

第二阶段: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网友投票初选阶段。各类参选作品网络票数前100名,进入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初选入围作品展示及专家评审阶段。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征集评选结果确定、公布,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四)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立意高远,从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角度理解, 能够高度概括内涵和宗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富于情感色彩,简洁明快,易记上口。

2.文字鲜明简洁,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宣传口号”每条作品汉语字数不超过20字。

3.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2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投递宣传语务必要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作为领奖依据。

5.获奖宣传语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所有。

6.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未入围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7.如宣传语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日期为准。

8.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名

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名

备注:一二三等奖从入围奖中产生,取最高奖项颁奖,获奖者奖金应上缴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宜

(一)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三)投稿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中共荔城区委文明办

  2019年5月9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