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涵江卓坡经适房基准价为何迟迟未定?住建部门答复

2019-06-11 09:21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6月11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涵江区卓坡经济适用房(振兴小区)已经交房6年多,至今却仍未公布基准价格,不知何故?【留言详情】针对网友的疑惑,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出答复。

该网友留言称,当初选房时,涵江区住建局明确说明振兴小区经济适用房申购价格暂定为3200元,实际销售基准价格待市物价局审定后多还少补,但交房至今已六年时间还无法定价。此外,拖延至今才开始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又该怎么算?

针对网友的疑惑,涵江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姚韶勇介绍,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指导价定价属于政策性制定权限,该权限职能属于市政府职能,区一级没有相关权限,其间又遇到了相关政策调整。“目前,市里也在拟定调整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的相关方案,征求了各县区及部门修改意见,预计很快就会正式出台相关政策。”姚韶勇说,待新政策出台后,便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工作。

关于办证时间延迟问题,姚韶勇解释,涵江区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组织对振兴小区经济适用房一期6#-9#临街店面进行公开拍卖,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由划拨地转为商业用地。但市直相关部门在受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未能执行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导致办证问题被延迟。

“市、区两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一直在想办法推动解决问题。”姚韶勇表示,为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8月,区政府经请示并讨论研究决定采取分开办理的办法进行,先行解决住宅部分(经济适用房)遗留办证问题,而且已经完成了开发商首次登记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解决办证问题。“业主若要追究责任问题,只能依据合同来,政府部门只能先进行协调,若调解不成,只能走司法诉讼程序。”姚韶勇说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