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新媒体平台 > 正文

莆田:聋哑夫妻离婚诉讼 法院安排翻译参与开庭

2019-06-15 11: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风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6月15日讯(通讯员 黄盈熹 李晓娟)近日,莆田城厢区人民法院灵川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离婚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原被告均为聋哑人。为全面维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专门聘请了手语翻译人员参与开庭,法情相融,使得庭审充满了浓郁的人文关怀。

据了解,原告林某某和被告蔡某某曾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同学,后二人结为夫妻共同生育两名子女。因家庭琐事,二人时常发生矛盾,故林某某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原、被告均是聋哑人,难以同法官正常沟通。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法庭专门聘请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教师为二人提供同步手语翻译。

庭审中,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方便手语老师同步准确翻译。手语老师则耐心地用手势和肢体语言向林某某和蔡某某转述审判长的话语,同时仔细分辨原被告二人的手势和口型,确保将二人的真实意思转述给法庭。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人性化,克服了交流障碍,实现了有效沟通,确保了这场特殊审判的顺利进行。

城厢法院灵川法庭这一特殊举措,充分保障了聋哑当事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彰显司法公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